昨晚友人問及我在檳城的地址,說有東西要寄給我.
我回答說我不知道我租房家址,加上我沒信箱的鎖匙,不方便...
所以我說可以寄去我公司.
可能友人認為我存心作弄,沒誠意... 找了那麼可笑的藉口...
生氣了...
在此,先對那友人說聲抱歉.
可是,我所說的並不是藉口.
不懂租房家址是那麼牽強的嗎?
我平時用的都是公司的地址...
親人朋友寄東西給我都是寄到公司的...
寄去公司不可以的嗎?
存心作弄? NO!
沒誠意? NO NO!!
藉口? NO NO NO!!!
解釋了都還不肯相信我的.是誰沒誠意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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